援交妹林婦提告訴後,廖男還跳出來當證人,就連他與陳女的MSN對話內容也被拿來當證據,援交妹其中陳女曾提及,「反正我都用別人的老公!」
「之前我男友離婚,但老婆又反悔,會鬧」檢方認為無法認定「別人老公」指的就是林婦之夫;加上該照片為廖男非法取證,照片中僅男方赤裸或衣衫不整,陳女衣著整齊,因此不起訴處分。雙方對簿公堂,卻促成陳女和「前男友」林婦之夫修成正果而結婚。
另對廖男提告,廖男辯稱套房是他承租,他有備分鑰匙,有權進出;且是陳女請他修電腦,他擔心維修過程造成資料損壞,才經過陳女同意將硬碟資料備份,是對方沒要求要取回備份。檢方認定廖男涉妨害祕密罪事證明確,所言都是卸責之詞,將他起訴。

